公示
尊敬的广大客户朋友:
根据《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函证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 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现就我行询证函回函工作做以下公示:
银行询证函包括以下内容: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注销账户、委托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商业汇票托收、信用证、外汇买卖合约、证券或其他产权文件托管、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归集等对公业务以及投资人(股东)出资情况。
一、回函工作部门、跟函地址及联系方式:
1、朝阳柳城村镇银行营业部 电话:0421-7228202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258-2-6号
2、朝阳柳城村镇银行友谊支行 电话:0421-7228666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二段3-1号
3、朝阳柳城村镇银行富民支行 电话:0421-3205999
地址:朝阳县龙山北街新柳城小区D27号
二、所需资料:
1.我行单位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我行申请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函证通知》《操作指引》相关要求,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业务询证,我行可对询证账户的资金到位情况提供“验资业务询证函”回函或“结算交易证明”。
4.银行询证函来函均应由我行单位客户签发,并加盖被询证账户银行预留印鉴。如“银行询证函”为多联次的,应由客户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客户预留银行印鉴或公章。
对于被审计客户已销户等客户无法加盖有效银行预留印鉴的情况,为防范客户信息泄露风险,请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随来函提供被审计客户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具体情况说明。
三、办理流程
1. 单位客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我行办理询证业务,我行银行询证函的接收机构为函证事项相关账户的开户行,开户行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在公示上方列明。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朝阳柳城村镇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朝阳柳城村镇银行客户咨询服务热线400-855-0421。
2.邮寄或跟函均为我行可接受的函证方式,请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函证通知》的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回函方式和联系人信息。我行将按“银行询证函”要求的回函方式寄送或交付回函,如会计师事务所约定来人自取,指定来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介绍信或其他证明文件原件。
3.对于未满足《函证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发布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自我行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起3个工作日内未补充相关材料的,我行将对来函予以退还。
四、温馨提示
1.收费标准:我行暂不收取银行询证函业务服务费用。
2.回函用章验证: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用章为营业部门“结算专用章”,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拨打电话或电话录音等方式对回函用章进行验证。
3.投诉与建议:如对我行银行询证函回函内容需进一步确认,请在“银行询证函”标注需核实事项进行二次来函询证。如有其他问题或意见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55-0421或向相关网点工作人员咨询或反馈。
朝阳柳城村镇银行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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